1.1.1主題
依據行政院111年06月10日,院臺忠字第1110013085號函核定「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
1.1.2緣起
極端氣候異常致各地災害規模、頻率急遽攀升,為精進災害防救效能,落實我國三級防災機制,確認各級政府任務分工,協助各級政府救災資源及民力之統合,有效提升民眾避災、離災之觀念,重點在於強化地方政府推動社區防災之意願與能力,協助擬定行動綱領及執行步驟,依期程逐步完成,強化其與社區間減災整備與應變復原之合作伙伴關係,擴大、深化中央、地方、民間企業與團體、韌性社區四方網絡,更有助於健全災害防救體系,發揮防災應變最大功效。
1.1.3預期目標
因應氣候變遷巨災頻繁狀況為目標,以提升我國之韌性,雖災害防救深耕計畫已執行十餘年,但相關工作仍需持續深化,本計畫目標將針對目前執行狀況所發現之問題評析進行規劃,以提出解決現況之方式。
1.縱向與橫向推動大規模災害政策及訓練
藉由中央單位檢討各部會對策執行之成效,評估各對策之執行方案或具體計畫是否足以涵蓋災損推估之損失,並且將對策成果逐步轉化至基隆市政府推動,以強化國內對於大規模震災之韌性。
2.強化災害防救據點整備及運作
「災害防救據點維護及管理機制不足」問題將災害防救據點分為兩個項目,即「救災支援集結據點」與「避難收容處所」,進行維護及運作機制規劃,針對強化救災支援集結據點及避難收容處所之工作執行效能提高,以提升災時第一時間應變之能力。
3.建立公部門業務持續運作計畫
將建立基隆市及區公所業務持續運作計畫,如遇大規模災害如在短時間內恢復公部門之作業程序。平時透過執行議題式兵棋推演、檢核計畫內容,至提出具體行動方案,以因應大規模災害導致業務停止時,持續運作之可能性。
4.推動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及區域聯防運作
藉由大規模災害風險評估,提出相關情境議題,進行脆弱度評估及盤點現有資源問題,以擬訂相關對策與需求支援。
5.建立民間協作及企業合作機制
建立「災時志工中心」機制,透過災時臨時編組以集中管理志工民間能量,目標在於統籌志工資源。藉由志工及物資集結據點,當大規模災害時相關志工登記及物資等民間能量資源應先進入物資集結據點,透過災時志工中心管理機制指派任務,將有效將資源投入災害現場或避難收容處所等人力不足之地區,藉此合作模式提升民間協作機制,並結合進階防災士培訓制度、志工訓練計畫等,達到政府及民間將協作能量合作發揮到最大效益。